一、 施工内容:
根据工作安排,我工区对副井上下井口操车系统、摇台、安全门、罐帘、罐笼进行检修,期间需要烧焊作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关于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 施工地点: 副井上下井口
三、 施工时间: 2014年4月5日至4月10日
四、 劳动组织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五、 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准备
下井前准备
(1) 下井前必须办理用火审批单,用火审批单张贴到氧气瓶、乙炔瓶和电焊机外壳处 (用火审批单必须有安监处、机电科共同签字并盖章)。
(2) 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一个班通知安监处、通防工区,经安监处、通防工区检查、检测现场,符合施工条件后方可施工。施工时,由安监处和通防工区安排安监员和瓦检员在现场跟班监督检查,直到烧焊结束。
(3) 施工前,安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同时到施工现场,对烧焊地点进行评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条款后方可准许作业。
(4) 烧焊前,施工负责人必须明确公布每名施工人员的职责。检查烧焊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严禁无证人员施工。
(5) 下井的乙炔瓶和氧气瓶的气嘴防护罩必须齐全、完好。检查氧气瓶、乙炔瓶、气瓶连接头、胶管接头、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压力表、气带和割炬等的气密性和完好性,气密性、完好性不好的瓶和组件不得下井、烧焊。各组件和器件严禁沾染油脂。
(6) 检查电焊机和电焊钳的绝缘。要求一次侧绝缘不得低于1兆欧,二次侧绝缘不得低于0.5兆欧,电焊钳及电缆的绝缘不得低于1兆欧,烧焊设备各触点接触良好、可靠。电焊钳握柄、焊钳线和地线绝缘皮损坏的不得进行烧焊作业。电焊机接地线不得使用金属件搭接的方式。
(7) 电焊钳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隔热能力。
下井运输
(8) 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同罐笼上下井。氧气瓶和乙炔瓶在运输时要分装运输,要求封装在两个矿车内,且间距不得小于5m,中间可以使用装有不燃性材料的重车或空矿车隔开。运输过程中需要在车底铺垫黄沙等缓冲料,减少运输途中对气瓶的冲击和震荡。
(9) 气瓶在无轨道运输的地点,需要人工运输或移动时,应采用人工搬运的方法进行。禁止用滚动方式搬动气瓶。
施工前准备
(10) 作业地点附近20m 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对该范围内洒水除尘后方可作业。
(11)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两只合格的灭火器和两只盛满水的消防桶,附近应有持续充足的水源。施工过程中有专人负责喷水。消防设施距离烧焊点不得大于5米。
(12) 施工人员不得穿粘有油、脂的工作服。
(13) 施工前必须实测现场瓦斯浓度,当施工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及巷道顶帮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进行施工。
(14) 使用前,再次检查氧气瓶、乙炔瓶、气瓶连接头、胶管接头、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压力表、气带和割炬等的气密性和完好性,气密性、完好性。
(15) 使用氧气前,应稍打开瓶阀,吹出瓶阀上粘附的细屑或脏污后立即关闭,然后接上减压表再使用。开启瓶阀时,操作者应站在瓶阀气体喷出方向的侧面,避免氧气流朝向人体喷出。开启氧气并缓慢调整减压阀调整压力,压力不得超过1Mpa。乙炔使用前先人工将喷嘴清理干净,接上减压表,开启乙炔并缓慢调整减压阀调整压力,乙炔压力不得超过0.5Mpa。严禁使用乙炔气流吹掉细屑和杂物。
(16) 施工过程中乙炔瓶必须直立使用。
(17) 电焊机的电源线应选用4平方以上的MY型矿用阻燃电力电缆,中间不留明接头,额定电压不得小于实际工作电压(660V或1140V),长度不大于3米。
(18) 电焊机搭接电源前,电工人员检查电焊机工作电压必须与实际输入电压等级一致。握柄与导线连接必须牢靠,接触良好。电焊机次级抽头联结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
(19) 电焊机焊钳线和地线应选用专用焊机软电缆,长度不超过30m。电缆和焊钳的额定载流量不得小于电焊机的最大工作电流。
(20) 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应设有完好的防护(隔离)装置,电焊机裸露接线柱必须设有防护罩。
(21) 电焊机搭接电源时,接线工艺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应规定。接线时不得失爆。
(22) 电焊设备和绝缘工具的绝缘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烧焊设备和设施的外壳接地系统接地要求不得低于《煤矿安全规程》中局部接地的执行标准。
2、施工组织
(1) 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一人施工,一人监护,监护人员距离操作人员不大于1m。监视施工人员和烧焊设备的安全。
(2) 施工现场氧气瓶、乙炔瓶放置的间距在5米以上,距割焊地点的距离不小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距电焊机的距离不小于5米。
(3) 气瓶和气体胶管距离电源线、电缆和其他电气设备间距不得小于0.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