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广大职工实现自我安全的安全文化环境,维护内部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护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安全生产,创造一个稳定、文明的工作环境,同时不断从规章制度阶段,努力向自我约束到安全文化阶段目标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属所有部门和人员。
三、倡导理念
全面倡导“没有安全就没有生产”、“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幸福”、“安全就是职工福利”的安全价值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国泰民安”、“遵章守法、关爱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理念,努力达到“人人事事保安全”的安全目标,促进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
四、安全文化阵地的形式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和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对职工普遍、深入、经常地及时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教育。
1.1对新工人的三级教育
1.1.1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进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进入教育、车间教育、工段及组教育。
1.1.2进入教育,由综合办公室及分厂组织、负责进行教育,内容为:
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3)安全生产的概况和特点;
4)安全生产的主要注意事项和规定,劳动纪律;
5)防毒,灭火器材简介;
新工人进入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两天,方能分配到车间。
1.1.3车间教育,由车间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
1)车间安全生产的实施情况;
2)车间生产的特性和机械设备的特点;
3)车间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
4)车间范围内的不安全因素与预防方法;
1.1.4工段及组教育,由班长负责,内容为:
1)岗位的各种规章制度;
2)岗位生产特点,安全装置,工具器材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3)岗位易发生的事故,预防措施及以往的教训;
1.1.5凡新工人进入,经三级安全教育后记入个人工作档案;教育后允许上岗,无操作证者不得单独上岗操作。
1.1.6实习、培训人员虽经三级教育,但不得顶岗独立操作。进入的外包工、临时工应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按其工作性质分别进行各级安全教育,但不得顶岗独立操作。
1.2职工内部调动的安全教育
(1)车间内部调动,须经工段及组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分配工作;
(2)本车间之间调动,须经车间、工段及组两级教育,考核合格,才能分配工作;
(3)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操作者要经车间、工段及组两级安全教育。
1.3对来参观、学习人员应由接待部门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并指定专人负责向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