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管理体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及绿色施工保证体系和安全领导小组,应成立从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直至施工班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建立落实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各级管理人员均要持证上岗,专项安全员必须持有北京市建委颁发的安全员证书。落实总分包专职安全员合署办公制度,按规定配备充足的专职和兼职安全员,及安全群众监督员。
3、贯彻落实住总集团0123安全管理模式。
二、安全教育管理
1、安全教育应覆盖所有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需要分层次逐级进行。主要包括:
1)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须经专门安全培训、考试考核。
3)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
4)专职和兼职安全监督人员专项培训。
2、每周一按分包单位进行1.5学时的全员安全教育会(夜校教育)。
3、每天施工前由工长组织,班组长负责进行班前安全讲话,认真填写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4、安全教育和培训始终贯穿施工生产的全过程,覆盖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确保未经过安全教育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教育活动组织作好培训教育活动记录。
三、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漏电保护器(含电焊机二次侧漏电保护器)、配电箱等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均要在住总集团推荐厂家范围内采购。
四、特种作业管理
1、本工程特种作业主要包括电工、焊工(电焊、气焊割)、架子工、电动吊篮安装拆卸工等。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才能上岗操作。未按规定复审的证件作废。
3、新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审查其证书原件,合格后原件留存项目部安全部门,发给其复印件,要求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备查。同时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报监理单位审核。
4、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调出人员应及时标明,其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及时撤出,确保与现场实际操作人员相符合。
五、安全生产协议管理
1、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时,在签订承包合同之前必须先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及消防保卫、临时用电、环境保护等协议书。
2、安全生产协议书应明确总分包之间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与义务。参照协议范本。
六、安全技术交底管理
1、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工序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用专用交底用纸书面完成。书写工整、字迹清晰。交底人与被交底人亲笔签字。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贯彻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结合施工环境、条件及工程特点,具有针对性。
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按工种、分部、分项交底。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应有针对性的补充交底内容;雨季施工应有针对季节性气候特点的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因故停工,复工时应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必须执行工长每天安全交底制度。
5、必须保证安全技术交底逐级下达到施工作业班组的每名作业工人。专职安全员应审核安全技术交底的准确性、全面性和针对性;应对安全技术交底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6、班组长对本班组工人必须每天做班前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活动内容记录到活动记录本上。参加施工人员应在记录本上亲笔签字。对未参加班前安全活动的工人,班组长应停止其参加施工作业。不得以布置生产工作代替安全活动。
七、资料管理要求
1、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
2、配备和使用安全资料管理软件。
3、参照提供的各类安全资料范本目录组建安全资料。
八、消防保卫管理
1、主要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
2、焊工必须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证上岗。
3、配备充足的灭火器具和消火栓、水龙带、水枪等消防设施。
4、高处明火作业必须完善接火花装置,不得交叉动火动火作业。
5、采购消防器具要在住总集团工程总承包部推荐厂家名录中选购。